抵押房屋合同应当写明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个人基本信息、主债权的种类、支付方式、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争议解决方式等。抵押房屋能过户,在过户之前是需要与对方表明房屋基本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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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房屋合同怎么写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抵押房屋合同主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银行账号、所有制性质等。本项内容是为了明确抵押的双方当事人。
2.被担保债权的主要情况:包括主债权的种类、数额、支付方式等。
3.抵押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其他情况等。此项内容主要是为了使抵押的房地产特定化。
4.抵押房地产的价值。这一价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5.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6.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7.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8.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方式。
10.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1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这类事项主要包括:双方当事人就抵押权人要求抵押房地产保险,要求在房地产抵押后限制抵押人出租、转让抵押房地产或者改变抵押房地产用途等问题达成的一致约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抵押贷款的房子不可以卖。房子在办理抵押贷款以后,房屋的他项产权关系抵押在银行,无法办理过户交易。房屋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分期向银行转入稳定的本付息,在没有还清本息之前银行会将抵押人的房产证作为抵押。如果抵押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还完本付息,银行便可以依法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以实现抵押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