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产合同有效期是主债权存续期间。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产进行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时抵押权一并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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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房产合同有效期多久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房屋抵押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2.房屋的地址、面积等情况;
3.担保的范围;
4.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等条款;
5.最后是当事人的签字盖章。
抵押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一般是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但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由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的,按其约定;如果涉及到不动产抵押的,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