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当中有很多的小摊小贩到处乱摆摊,影响了城市的整洁以及我们的生活,所以我们很多时候是需要对于乱摆摊的现象进行处理的。那么正对乱摆摊的现象,我们怎么投诉才是有效的呢?下面让树图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乱摆摊怎么投诉才有效有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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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摆摊怎么投诉才有效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首先找到摊主沟通,协商让其搬离
2、协商未果,地点人物摊位拍照,视频留证据
3、找到当地城市管理部门(城管)或电话联系,来沟通,教说摊主即可。
执法主体有三种:法定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法定机关委托行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根据国发〔2002〕1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各省政府是否给区市城管局授权应当有文件依据,即使授权,区城管局的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不具备授权执法主体资格。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二十八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全面、客观收集相关证据,规范建立城市管理执法档案并完整保存。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
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
第三十一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确定法制审核机构,配备一定比例符合条件的法制审核人员,对重大执法决定在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核。
第三十二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使用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
[1]《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三十条
[2]《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二十八条
[3]《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二十九条
[4]《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三十一条
[5]《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三十二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