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当中,都知道土地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人们可以建筑等一系列活动,那么国家也是规定了宅基地是一户一宅,那么一户一宅多出来的宅基地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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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宅多出来的宅基地怎么办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农村一户多宅基地的处理方法是:政府有权无条件收回多余的宅基地,通过违法方式取得的宅基地可以对户主处以罚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一处以外的宅基地法律不予保护,但因继承房屋得到多处宅基地的可以按照规定登记发证。
农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标其面积不能超过120平方米。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县城规划区内农村村民宅基地面积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土地管理法》规定县城规划区外农村村民宅基地面积标准为:
(一)使用原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80平方米;
(二)使用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三)使用荒山、荒坡、废弃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40平方米。《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建立无偿、有偿相结合的宅基地取得和退出机制。当农民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唯一宅基地且面积符合当地标准时,应无偿取得。在此情形中,农民申请宅基地仍须依法申请,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而根据调查原有宅基地确实不够使用的情况下,当农民向有关部门申请规定面积以外的宅基地时,应适用有偿取得机制。使用主体仍应限制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者须根据超出面积,按年度缴纳使用费,具体数额可根据本地区情况酌情确定。有偿取得的超出面积的宅基地,还应当限定使用期限和转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