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招标中,为了保证招投标的顺利进行,往往会要求投标人进行缴纳履约保证金。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履约保证金什么时候交?履约保证金不提交的后果有哪些?履约保证金收取的标准是怎样的?接下来由树图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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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什么时候交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履约保证金交纳的时间一般会在工程招标文件中体现,你投标并认可中标,就按照招标约定需要执行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也可以在后期签订的具体的合同做明确约定缴纳的时间。一般会在中标通知后30天内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用履约担保、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此时,招标人可以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原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48条规定,招标文件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62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85条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59条均规定“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应当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返还的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中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应该遵循几个原则:
1、是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要等合同预付款金额,以体现合同法规定的公平原则;
2、是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投标保证金无关。按招投标法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为招标控制价的2%且不得超过80万元;履约保证金一般为合同金额的5%-10%。一般而言,履约保证金金额会高于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了中标人且双方签署合同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不足数由中标人补足;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投标或中标后放弃的,招标人可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但不可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是履约保证金数额的确定要与合同付款条件联系起来,履约保证金一般随进度款同步返还。
4、根据国务院《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8条规定,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八条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第四十八条
[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六十二条
[5]《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八十五条
[6]《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