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的还有他的工程,需要进行一个整体的规划设计,通过规划设计才能够获得一个好的办理的流程,对于规划设计来说,规划设计需要根据相关的一些条件来进行规划,那么规划设计他的一个办理的流程有哪些呢?接下来由树图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规划设计条件办理流程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规划设计条件办理流程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规划设计条件办理流程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c4b3961e7f7064f051981b6a97af807e
规划设计条件办理流程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符合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法定规划;
2、与城市各类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配套相协调;
3、满足环保、通讯、能源、安全和综合防灾等要求;
4、满足风景名胜、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的要求。
规划条件是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建设项目的实施必须严格遵守规划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对规划条件的落实做了明确规定:
1、规划条件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2、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不得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3、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规划条件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提出的规划建设要求,是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的重要依据。
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进行开发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
规划条件是直接导控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设计的法定规划依据,是规划编制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规划方案设计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方案进行审定的依据和应当遵循的准则。
规划条件强化了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国有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活动的引导和控制,有利于促进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工程符合规划所确定的发展目标和基本要求,从而为实现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九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分析传统文化进行创新设计的优秀作品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分析传统文化进行创新设计的优秀作品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b10e0023950f5b8b1cd58ca2e19944cc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系统界面设计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系统界面设计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732c1de6df43ec41efdaabc911d6e85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