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镇人员的劳动主体资格与求职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招聘城镇人员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招聘城镇人员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9e4fe536a233064f65b9f55d72c9c22a
招聘城镇人员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凡持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均具有劳动主体的资格。
2.城镇人员可凭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给的失业证,通过劳动力市场求职、就业。
(二)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可以选择下列方式:
1. 委托中介服务机构;
2. 参加劳动力交流集市;
3. 公布招聘简章、启事;
(三)用人单位招聘
1.用人单位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招聘劳动者,双方应签订合同书;
2.用人单位公布招聘劳动者的简章、启事中本单位基本情况、岗位类别、用人条件和数量、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内容应当真实,并须经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另外,还应按规定通过市、区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力市场信息中心或各新闻媒介公布招聘信息,面向社会招用人员。
3.用人单位有用工需求时,必须实行岗位余缺申报制度,填写《企业岗位余缺申报表》,并提前10日在广州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或企业所在区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登记。
5.用人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1) 提供虚假用人信息或作出虚假承诺;
(2) 向求职者收取费用;
(3) 扣押求职者证件或以抵押名义扣押其财物;
(4) 招聘未解除或未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四)录用劳动者
1.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国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包括合同制职工和临时职工),应由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录用登记和劳动合同鉴证手续。用人单位应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回劳动者失业证。
2.用人单位录用人员,应按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优先录用经对口的职业培训并已领取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录用国家规定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工种的人员时,须出具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1)录用本市失业人员、持被录用人员的《失业证》、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办理。
(2)录用本市户籍生源参加劳动预备制度培训的结业生,凭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职业技能培训证书、户口簿和职业资格证书办理。
(3)录用广州市户籍生源的技校、中专、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凭毕业行政部门核发的职业技能培训介绍证明、户口簿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办理。
(4)驻县级市的广州市属用人单位,录用本市失业人员的,到市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录用登记和劳动合同鉴证手续;录用当地失业人员的,到所驻的县级市劳动行政部门办理。
4.凡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内,与职工协商续签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参阅文件:
《广州市城镇人员就业登记管理办法》(1999年3月26日,穗劳就字[1999]4号)
《广州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2000年2月23日,人大公告第34号)
《广州市企业实行全面劳动合同制若干规定》(1994年10月28日,穗府[1994]95号)
[1]《广州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