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制定制度时的民主程序和制定之后的公示程序确实是法定的规章制度生效的必要条件,但能否通过这种形式预先约定单方调整员工职位、薪酬则不仅需要考察程序,还要分析其法律实体上的依据。以下由树图网编辑为你介绍具体案例。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能否利用规章制度降职降薪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能否利用规章制度降职降薪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d1b3500f35fbd44a78f82b59f4afd77
能否利用规章制度降职降薪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吴某是某公司副总裁,主管公司供应链的管理工作。2010年7月,吴某告知公司她已怀孕,预计产期是2011年3月。怀孕期间,吴某仍然尽职尽业地坚守岗位,但公司考虑由于其身处要职,采购工作不可能没有人监督管理,即将到来的产期会对公司的供应链工作产生不小的影响,如果产期结束吴某再申请休假,消极影响就更加持续。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经理级以上员工连续1个月不能主持工作的,公司将对其予以降职一级的处理,待其复工后,可根据绩效考评结果考虑恢复原职级。制定规章制度时,公司依法履行了民主程序,颁布之后也向全体员工完成公示。如果吴某休产假期间公司的业务量不重,公司可能不会使用降职的规定,但如果产假结束吴云仍然休假的,公司将依此规定对其降职降薪。同时,其他员工即使非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是否也可以参照这一规定执行,只要中断主持工作达1个月的,公司是否就可以对其降职降薪?
能否利用规章制度规定或约定降职降薪?
《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因此,制定制度时的民主程序和制定之后的公示程序确实是法定的规章制度生效的必要条件,但能否通过这种形式预先约定单方调整员工职位、薪酬则不仅需要考察程序,还要分析其法律实体上的依据。
延伸阅读:
根据1997年11月劳动部颁发的《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农村幼儿园利用绘本阅读开展安全教育的实践研究_副本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农村幼儿园利用绘本阅读开展安全教育的实践研究_副本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000927dcd222b18fa95af52d1709af8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实验设计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实验设计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4409028c7b242ee899f045f332cca8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