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想要离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不管是在试用期还是正式员工都是需要提前一定时间通知用人单位的,不可以不打招呼直接走人。但是在工作中我们经常会碰到让我们觉得无法忍耐的情形,那么如果我们不打招呼就直接离职叫什么呢?会有怎样的后果呢?接下来由树图网小编为您带来不打招呼就离职叫什么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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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招呼就离职叫什么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叫做自动离职。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第1项中的“自动离职”的解释,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
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179号)的规定,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在此基础上,企业方可对旷工和违反规定的职工按《奖惩条例》的规定做除名处理。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送达,视为无效。
不可以。不辞而别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常常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也往往要追究该劳动者的责任。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
[1]《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第二条
[2]《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
[3]《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