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里,被公司辞退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我们也同样知道,公司不合理辞退的行为是非法的。如果没有充足的理由,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赔偿金的,下面树图网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辞退补偿金是按照应发工资计算还是按照实发工资计算及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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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补偿金是按照应发工资计算还是按照实发工资计算?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公司确属无故开除的,无个人原因,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半年以下按半年算,支付半个月工资。属于自己的正常工资应立即结算,至于入股的钱这主要看你在入股公司时鉴的书面合同是怎么签的了,正常是把你入股的钱退给你。劳动者辞职报告交一个月后,是可以离开公司的,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结清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基于上述规定,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您可以应当要求单位一次性付清工资。如果单位拖欠工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责令单位支付您的工资。
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证据材料:
(一)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卡、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可以通过录音证明公司拖欠你工资的事实,固定证据。
劳动合同法补偿金计算方式有不同的情况。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 50%)×N(1
(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1= 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 医疗费用×25%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
(一)违法解除赔偿金=录用费用 培训费用 直接经济损失 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赔偿金=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 合理的调查费用
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金总额=直接经济损失 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承担70%以上)
(一)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与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应发劳动者工资X 25%
2、此种情形下可以主张的权利数额:应发劳动者工资 应发劳动者工资X 25%
3、计算依据: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及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X 25%
2、当事人可以主张的权利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X 25%
计算依据: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三)经协商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与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在本单位工作年限X 月工资(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未满一年按一年标准计算)
计算依据: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四)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确定不能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可主张项目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X 月工资
2、可主张项目:
⑴ 一般情形:经济补偿金 医疗补助费(月工资X 6个月)
⑵患重病:经济补偿金 医疗补助费 增加医疗补助费(月工资X 6个月X 50%)
⑶患绝症:经济补偿金 医疗补助费 增加医疗补助费(月工资X 6个月X 100%)
3、计算依据: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五)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本单位的工作年限X 月工资(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计算依据: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六)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年限X 月工资。
2、计算依据: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七)用人单位经营困难,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本单位工作年限X 月工资
2、计算依据: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八)额外经济补偿金计算及依据
1、计算:经济补偿金X 50%
2、依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九)工资的认定标准: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中提到的月工资标准指的是按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正常工作期间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
不计算在平均工资的为:社保扣款、员工福利(如果作为工资发放可算)、集团公司周年庆发的钱(如果作为工资发放可算)、个人所得税。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在一些情况下,若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那此时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而在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时候,就需要考虑到劳动者的工资情况,按照规定,此时一般是按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正常工作期间平均应得工资计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1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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