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失业保险金是对失业人员一种保障,保障其基本的生活起居。那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什么时候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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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什么时候之日起计算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
1、方法/步骤。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2、主观意愿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其他要求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补助金需要有用人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在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告知解聘事宜后,携带离职证明、身份证去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证,然后凭借失业证和身份证向社保局申领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