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关系当中,劳动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的一种权益保障,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要根据情况对劳动者进行赔偿,那么解除合同赔偿金计算公式是什么?树图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解除合同赔偿金计算公式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解除合同赔偿金计算公式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e20f960a9d85f15352c6b7d578ff9c72
解除合同赔偿金计算公式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合同有很多种,下面以劳动合同为例,看看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计算公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你可以获得以下补偿(赔偿):
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照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工龄不足1年的部分,超过6个月的,给予1个月工资的补偿,不满6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如果单位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应支付给你11个月的双倍工资(自2008年2月至12月),因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施行。
经济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如果是无故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是需要进行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具体赔偿金额是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进行计算的,且是用人单位必须进行赔偿的,如果用人单位不进行赔偿,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进行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果超过时是需要交税的。
国家税务总局对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做出了如下规定:
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考虑到个人所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为:以个人所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 7 日内缴入国库。
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
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第二章共轴球面系统的物像关系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第二章共轴球面系统的物像关系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5077d0c75566c3654d18f86b6677ca8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整数巧算思维脑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整数巧算思维脑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c17bf616cbe67d0552cd703182b9a6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