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一门业公司担任会计的陆女士病假期间遭到除名后,因未能获得病假工资及代通金等原因将公司诉至法院。日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作出门业公司支付病假工资、替代通知期工资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等5万余元的一审判决。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女会计在病假期间被公司除名获病假工资和代通金等5万余元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女会计在病假期间被公司除名获病假工资和代通金等5万余元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a8945bb0853b1f1aae1e52df734c277a
女会计在病假期间被公司除名获病假工资和代通金等5万余元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因在病假期间被所供职的门业公司除名,陆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一公司支付病假工资、经济补偿金、代通金、解约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费等。陆女士称,她在2007年11月12日进入门业公司担任会计。2008年4月15日因病住院治疗。出院后,医生开具了病假单。但门业公司却在其病假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因仲裁逾期未作出裁决,故起诉至法院。
经审理查明,2008年4月21日,陆女士出院。之后,医生为其开具连续病假单,直至2008年8月19日止。同年,陆女士于9月26日、9月27日至医院就诊时,医生均建议其住院治疗。
法院认为,陆女士出院后,医院继续为其开具病假单,其也未再至门业公司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应享有3个月的医疗期。然门业公司于陆女士医疗期满后向发出返岗通知,要求其于7月17日至7月20日期间返岗,并无不当。但陆女士因身体原因无法再继续工作,之后门业公司又通知解除劳动关系,亦有依据。但门业公司理应根据相关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并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而门业公司实际至今未付,该行为确属不当。现陆女士要求支付其替代通知期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门业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系其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0b9a8a2dd2fb4593f8130ef16c320fc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埃隆·马斯克的商业版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埃隆·马斯克的商业版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7464362ac911e8a334867bb3fc7a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