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进行社保缴纳的时候,对于员工来说,自己每个月是需要扣除一部分工资用来缴纳社保的,那么就需要了解社保基数计算方法?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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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数计算方法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年终奖计入社保缴费基数中。
(一)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社保计缴基数含年终奖。
(二)社保基数是上年度的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以当月工资为基数。所谓工资,是因雇佣关系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即所有收入),包括基本工资、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奖金、津贴、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如病假工资等,详见国家统计局关系工资统计的规定)。所以,原则上应该是全部收入都计算在社保基数内。
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根据本省、市的统计数据,广东省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986元,深圳市为6054元。
据此,根据《关于调整2015年度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的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涉及本省、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4986元/月、6054元/月的标准计算。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第十条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总和。
第十一条职工每月按本人缴费基数的百分之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每月按单位缴费基数的百分之十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1]《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2]《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