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疗单位、广告发布行业昨发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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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发布虚假广告 不欺骗误导消费者”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昨日上午,昆明市召开贯彻昆明市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暨倡导诚信发布医疗广告宣传动员会,昆明市医疗机构、广告发布行业在会上集体倡议,发布真实、健康、文明、诚信的医疗广告,自觉抵制、杜绝虚假医疗广告,实事求是地进行广告宣传,不发布虚假广告,不欺骗误导消费者。
从今年3月25日至5月10日期间,昆明市工商局用一个半月的时间开展了全市范围内的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又于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违法医疗广告整治百日行动,目前,全市工商部门在百日行动中查处了近50个违法医疗广告案件,并对3000余条次的违法医疗广告提出了责令改正的要求。医疗广告问题已经成为了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宣传动员会上,昆明市工商局副局长姜柯表示,工商部门是广告监管的职能部门,对违法医疗广告行为将进行查处、打击,同时工商部门也负有促进广告业发展的职责。
“我们希望昆明市的医疗机构能够在全省起一个带头作用,医疗广告能在规范的前提下,得到社会更大范围的认可。”姜柯说,目前昆明医疗资源总体不足,广大患者看病难,社会需要更多技术条件强、服务质量优的医疗服务单位。昆明市委、市政府也鼓励社会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技术人才领办、创办医疗机构,争取到2012年,民营医疗机构资产占全市医疗总资产的比例达到70%以上。因此,鼓励、促进民营医院发展是今后的方向。
但医疗广告不同于其他产品或服务广告,它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姜柯认为,如果医疗广告夸大宣传、诱导患者,欺骗患者,采取无病说有病,小病说大病的恶劣手段骗取患者钱财,将激化医患矛盾。为此,在动员会上,参会医疗机构、广告发布行业自觉发出倡议,自觉抵制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发布行为,实事求是地进行广告宣传,不发布虚假广告,不欺骗误导消费者。
本报记者 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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