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困境体现在哪些方面?近年来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层出不穷,个人信息泄露导致骚扰短信、电话等违法行为愈演愈烈。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存在三个方面的法律困境,一是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体系不完善;二是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缺乏法律规范;三是个人信息保护的司法程序不畅,下面就由树图网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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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困境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为保护个人信息,近年来我国加快了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立法实践。《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文件,都对个人信息保护做出相关规定,但都存在系统性不足、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一方面,没有法律对个人信息的监管部门进行明确,使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处于多部门监管状态,“九龙治水”的局面普遍存在,且各部门之间缺乏成熟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各自为政,造成政出多门、决策分散、信息沟通不畅、监管无序等现象。
另一方面,法律相对缺失导致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监管相对落后,没有明确信息采集主体的法律责任和采集数据的使用权边界,网络的虚拟性、违法行为的隐蔽性更加剧了监管的难度,难以从根本上杜绝和防范非法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
一方面,我国现行法律文件对个人信息主要采用间接保护的形式,对个人信息泄露问题的惩罚范围没有明确,惩罚力度不足,难以真正起到警示作用。
另一方面,个人信息泄露的被告主体往往是企业,甚至是大企业,诉讼双方的实力不对等,个人维权常常面临时间和精力耗不起,诉讼代理费用过高的问题,相关部门在立案后也常遭遇调查取证难、取证时间长、难以确定侵权人等问题。对取证程序的规定不完善,使得信息泄露维权呈现出“高成本、低收益”的不对称局面,在客观上助长了个人信息的滥用。
(责任编辑:六六)
[1]《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