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鞋类三包法最新规定是包括了包修、包换、包退这三种权利。三包法规定在产品售出之日起七天内存在故障的,是可以退货的,十五天内发生故障的,是可以换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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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鞋类三包法最新规定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国家鞋类三包法最新规定包括包修、包换、包退。三包期限,自购鞋之日起。
1.包修:
(1)全天然皮革(真皮)三个月;
(2)人造革面/布面两个月。
(1)未穿过的新鞋因以下质量问题,予以包换。
①左右脚不配双;
②鞋面和鞋底有明显的色车。
(2)售出一个月内出现以下问题的鞋子,予以包换。
①鞋面有严重退色者;
②正常使用而鞋面断裂;
③正常使用而鞋底断裂。
3.包退:
(1)属包换原因1的,若无同货号或同款式可换,以原价退钱给消费者。
(2)属包换原因2的,若无同货号或同款式可换,以原价扣除每日0.5%的折扣费退钱给消费者。
(3)在第一个月内两次修理无效者,可酌情按原价每日0.5%收取折扣费,予以退货。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退货;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换货。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1]《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