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消法实施条例拟修三看点思维导图

消法实施条例拟修三看点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清风和酒 浏览量:12023-03-05 12:37:06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消法实施条例拟修三看点思维导图

现如今生活中是不是常有陌生的电话打来推销?购物的时候是不是常看到这么一句话“xxx享有最终解释权”?还有近年来趋热的职业打假人到底受不受法律保护……这一系列问题,在2016年11月15日拟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送审稿)》有明确规定,下面由树图网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消法实施条例拟修三看点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消法实施条例拟修三看点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d4d9e8f3acb8fa4479477fdf14c0de7

思维导图大纲

消法实施条例拟修三看点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不得随意电话推销

送审稿规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息保密和管理制度,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向消费者的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电脑等电子终端或者电子邮箱、网络硬盘等电子信息空间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或者拨打商业性推销电话。

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职业、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联系方式、收入和财产状况、健康状况、消费情况等。经营者须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征得消费者同意,不得收集与经营业务无关的信息或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信息。

消费者明确要求经营者删除、修改其个人信息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删除、修改。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经营者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及时通知消费者。经营者已履行明示义务并征得消费者同意的证明资料应留存至少三年。

不得单方享解释权

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配套法规,此次发布的条例送审稿还对“价格欺诈”“产品召回”等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作出回应。

其中关于“最终解释权”问题为例,条例明确,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的,应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同时,规定中不得含有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解除合同的权利,或排除、限制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选择诉讼或者仲裁等权利的内容。

以牟利为目的不适用本条例

值得注意的是,送审稿强调,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条例保护;以牟利为目的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不适用本条例。这意味着近年来方兴未艾的“职业打假人”或将难以得到消法保护。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全面准确把握“一取消三不再”的主旨要义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全面准确把握“一取消三不再”的主旨要义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全面准确把握“一取消三不再”的主旨要义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f37eda4c07aeeae84605a7a15a5a2ec1

三国演义人物关系思维导图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三国演义人物关系思维导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三国演义人物关系思维导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c9d5602617c646a5afc7704c8dcb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