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初,立法院叁读通过参与「消除对妇女一切歧视公约」(CEDAW)的签署,宣示我国保障妇女权益以及与国际公约接轨之决心。为瞭解我国教育类妇女权益10年来之推动成效及检验我国性别平权意识是否落实,本部经蒐集相关指标并参考国际经济合作组织之性别制度与发展资料库(OECD GIB-DB)与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之教育类性别统计指标,分别就两性识字率、在学率、高等教育学习领域、女性教师等资料试作国际比较,结果显示我国女性在识字率及在学率皆有显着提升,甚至达到国际水準,不过,在女性担任高职或大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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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教育类别之妇女权益显着提升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识字率部分:我国15岁以上女性人口识字率由1999年的92.0%逐年提高至2008年96.1%,10年来增加4.1个百分点,若以「性别平等指数」(Gender Parity Index,GPI=女性之指标数值/男性之指标数值,此值越接近1,则表示该项指标越达两性平等)观察,歷年来我国男性识字率均较女性为高,惟其差异已日趋缩小且接近两性平等之势(2008年女性15岁以上人口识字率为96.1%,男性为99.5%,识字率之GPI= 0.97,较1999年之0.94为高)。
若与国际比较,在女性识字率方面,2006年我国为95.6%,较俄罗斯(99.2%)与义大利(98.0%)为低,但高于希腊(94.2%)、菲律宾(92.7%)、墨西哥(89.6%)、新加坡(88.6%)、中国大陆(86.5%)及土耳其(79.6%)等国。至于各国识字率之GPI,则多呈现小于1的情况,即男性识字率亦较女性为高,其中我国(0.96)、希腊(0.96)与墨西哥(0.97)相近,相当接近国际水準,而新加坡(0.92)、中国大陆(0.91)及土耳其(0.84)两性差异则较为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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