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未尽监护责任的办法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监护人存在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或者怠于履职,让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造成被监护人严重身心损害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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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未尽监护责任怎么办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第一、二、三款的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监护人有如下义务: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1.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而要求变更监护人的;
2.未成年人生父母长期抚养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兄姐等,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变更监护人;
3.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原则出发作出相应裁判。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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