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动迁户都会遇到的问题就是动迁安置的房子是否等同于房产证?还是就和普通的房子一样,没有房产证?如果可以的话,需要怎么去办理,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有哪些地方需要注意的呢?接下来由树图网的小编带你了解关于动迁房买卖的注意内容,希望给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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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房买卖的注意内容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动迁房买卖合同自身是合法有效的只不过这种合同是附期限、附条件的就是说在期限未至或条件未满足时,即使签了合同,也办理不了过户。因此动迁房买卖的关键在于控制、防范法律风险,于合同内容的设定和对任何可能呈现的风险的全部掌握与梳理,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1、房产买卖系重大财产的交易行为,尤其是动迁房买卖,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及各种限制更多,因此,必需全面掌握交易的相关法律规定。
2、合同内容的设定和对任何可能出现风险的全部掌握梳理。设定合同内容的时候着重从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及房产交易中可能产生的各种情形作具体的约定,例如对卖方如果不配合办理产证时,可约定较高的违约金;预留一部分尾款到产证变卦后支付等条款,以增强合同的可操作性,维护买受方的权利。
3、交房时间尽量提前。买房人在支付完房款实际占有房屋后,一定要密切留意该房的两证办理情况,一旦得知卖房人取得两证后,要立即催促办理过户手续,否则有可能面临一房两卖或另行抵押的风险。
4、要求所有共有人在房屋买卖协议上签名,否则会面临房屋买卖无效的后果。如果其他共有人委托一人办理的要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聘请见证委托书。
5、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查一下该房屋的土地权属状况,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而买受人又不是农村人员,也同样会面临房屋买卖无效的后果。
6、买受人将钱缴了之后,让出卖人提供担保。
7、合同中明确约定,如出卖人料理产证时不予配合的法律后果。
8、买卖房屋如果是安排人口的最后一套住房,原则上不能转让。
9、合同条款设定时最好不要全款一次性付清,约定发生3年内不过户交易、一房二卖、抵押他人时的违约责任适当重些,合同中设定担保人或担保物。
10、3年内如发生意外事件等法律事实,如死亡、继承、赠与、抵债、财富因诉讼被执行、再动迁,要确定当出现这一情况时的解决方法。
目前绝大多数的配套安置房有过户时间的限制,一般是大产证和拆迁协议均满3年才可以过户。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尽管动迁安置房限制转让,但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因为限制转让的规定是相关管理部门制订的,只是一种行政管理规范,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才为无效合同。动迁房买卖合同本身是合法有效的,只不过是附期限、附条件的合同,在期限未至或者条件未满足时,即使签了合同,也过不了户。
因此动迁房买卖的关键在于控制和防范法律风险,在于买卖合同内容的精心设定和对任何可能出现的风险的仔细严谨的分析把握。房屋买卖是重大财产的处分行为,尤其是动迁房买卖,涉及的各方面法律问题和各种交易限制更多,必须全面掌握交易的相关法律规定。
动迁房交易三五年之后才能过户,存在很长的时间周期,蕴涵了诸多法律风险,主要是买受人承担了巨大的众多的风险。司法实践中动迁房买卖纠纷案例举不胜举,而且近几年来迅速增长,越来越多。
一般情况下,动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后,上家都会要求下家支付全部或绝大部分房款,而买受人在支付巨额房款后并不能及时取得房屋所有权,并不能取得该房屋的物权,双方形成的仅仅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根据物权公示公信原则,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实行登记生效原则,以产权登记为准,在过户前,出卖人依然是不折不扣的房屋所有权人,买受人处于高法律风险境地。
动迁房的物权变动需要很长的时间周期,期间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如:房价不断攀升导致出卖人毁约,该房屋设定了抵押担保,出卖人(房屋所有权人)一房二卖甚至三卖,房屋所有权人死亡,房屋所有权人自身债务状况恶化、该房屋被抵押给债权人或者直接用于偿还债务,共有权人或者第三人提出对该房屋的权利主张,该房产涉诉被法院查封扣押拍卖,赠与,继承,该房屋被作价投资出资,该动迁房所在区域再动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