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归属农民,但有时为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那农村人民就需要搬迁,将土地空置出来,用于别的项目的建设。这当然会给予一定的补偿,确保农民朋友的权益。那么,农村集体搬迁补偿标准有哪些?下面树图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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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搬迁补偿标准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土地补偿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3、青苗补偿标准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1、首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该给老百姓出具补偿安置方案。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会出具土地的审批手续,对土地的征收进行审批。
2、接下来就是建设局:建设局分为两个部门,建设局、城乡规划局,有的地方这两个部门在一起,有的地方这两个部门不在一起,规划局,有他的规划审批手续。建设局是城乡总体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个建设局一个规划局,两个部门发出的。有的工程比较特殊的还涉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发改委:项目立项。
4、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发改委项目立项之前就应该出具。
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涉及的部门是非常多,而且很专业很复杂,如果老百姓想要调取是很困难的,一般都是由专业律师有针对性的发出书面的信息公开申请。
5、之后按照登记调查表和补偿安置方案,相关部门就会来每家每户进行协商协调。协商不成,下一步就会出具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决定了,这个文书一出,基本就是冲着强拆去的。如果生效,或者咱们的复议诉讼没有得到支持,就会申请政府或法院进行裁决,裁定一旦再出来,要求限期签协议搬离,如果再没有任何动作,基本就可以强拆了。
农村拆迁安置房属于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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