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征地公告管理办法思维导图

征地公告管理办法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风雪夜人归 浏览量:02023-03-08 01:49:49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征地公告管理办法思维导图

土地的征收是需要有一个征地的流程的,对于土地征收来说,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往往还需要发布一个土地的征收公告,那么对于土地的征收公告来说,相应的管理办法是怎样呢?接下来由树图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征地公告管理办法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征地公告管理办法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征地公告管理办法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5b795120e9de172777f38716450b5fe

思维导图大纲

征地公告管理办法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征地公告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征收土地公告工作,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第四条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 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第六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第七条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第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第九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第十条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第十一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有权要求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时限内提供支付清单。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督促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公布,以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查询和监督。

第十三条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对征收土地公告内容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的查询或者实施中问题的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 未依法进行征收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第十五条 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发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八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设备资产盘活管理办法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设备资产盘活管理办法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设备资产盘活管理办法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4b96a699a13267b6a09a1e53d016d099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aa279a5fc68d41fb008a386f139f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