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人民陪审员是人民法院所邀请或聘请的,其只是临时的参加审判活动,不属于司法工作人员,而且,就目前的司法实践情况来说,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活 动中多是“陪而不审”,并不起重要作用,其对案件的处理并没有决定性影响,因而不能构成本罪。笔者认为,人民陪审员可以构成徇私枉法罪。理由在于:首先, 人民陪审员在履行审判职责时,属于司法工作人员。我国刑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这里立法上用的是 “职责”一词,而非“职务”。也就是说,这里的“司法人员”不仅包括公安、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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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员可成为徇私枉法罪主体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