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金又称资遣费,其法律性质为对受解雇职工之离职补贴。适用的法律前题是因归责于雇主之事由使职工被迫辞职,资遣费之性质具有民事违约制裁之意义。用工单位无违约、违法等过错行为,劳动者主动辞职,实质上就是行使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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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单位应否支付经济补偿金?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