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备以及取证难等原因,在日常生活中,当人们遇到汽车消费争议后,总会叹息维权太难。而除了找消协、找媒体甚至打官司外,人们能想到的解决途径总是少之又少。11月12日,随着杭州汽车交易仲裁院的成立,杭城汽车消费者又多了一条解决争议的途径――汽车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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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汽车交易仲裁院的全称为“杭州仲裁委员会汽车交易仲裁院”,属于杭州仲裁委员会派驻杭州汽车市场相关协会、商会专门处理汽车争议的机构。
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仲裁院对内将作为杭州仲裁委员会的内设机构,对外具体承办汽车交易仲裁案件,同时组建了杭州汽车交易仲裁管理委员会,拥有专门的汽车交易仲裁员队伍,制订了专门的汽车交易仲裁工作规则。
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日常汽车消费过程中的各种纠纷将是该机构的主要职能之一。包括汽车整车生产、整车交易、二手车交易、汽车零部件交易、汽车配件用品交易、汽车维修与服务等与汽车相关的生产、销售及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今后都可以向杭州汽车交易仲裁院申请仲裁。
首批杭州汽车交易仲裁专业仲裁员由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与四个汽车领域的协会、商会(浙江省汽车市场专业协会、杭州市汽车配件用品商会、杭州市汽车行业协会、杭州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协会)推荐的98人组成。杭州汽车交易仲裁院设在杭州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协会。其中,杭州汽车交易仲裁院第一仲裁庭设在杭州市汽车配件用品商会;第二仲裁庭设在杭州市汽车行业协会;第三仲裁庭设在浙江省汽车市场专业协会。
与诉讼、行政调解、当事人自行和解不一样的是,汽车消费争议仲裁具有自愿、公正、独立、高效、快捷的特点,消费者如果选择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首先应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在仲裁时,充分体现双方当事人自治的原则,仲裁机构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而且实行“一裁终局”制,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力。一般情况下,消费争议仲裁材料齐全的,当天受理,当天就可以结案。费用方面,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的,每件按50元收取仲裁费,在1万元-10万元的,按2.5%收取。
汽车争议,仲裁解决,听起来是件新鲜事,不过,杭州并非国内“第一个吃螃蟹者”。
2005年3月31日,上海仲裁委员会即成立了汽车消费争议仲裁中心。任务主要是宣传仲裁法制、提供仲裁咨询、受理汽车消费争议仲裁申请、以及根据上海仲裁委员会的授权依法组织仲裁庭审理和裁决双方争议。
2006年―2008年,天津、南京、武汉、盐城、长春等城市的仲裁委员会均成立了专门的汽车仲裁机构。这些机构都是仲裁委员会的下设办事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只不过名称各有不同,如天津市叫汽车维修汽车用品行业仲裁站、南京市的叫汽车消费争议仲裁中心、武汉市的叫交通行业仲裁中心汽车交易调解室等。
这些汽车仲裁机构的职能基本相同,都是以仲裁的方式,解决平等主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在汽车维修、汽车用品行业的合同纠纷和相关财产权益纠纷。
而据媒体报道,南京汽车消费争议仲裁中心成立两年来,中心已受理和处理了2100多件仲裁案件。
针对汽车仲裁这一新颖的解决争议的方式,有业内人士分析,汽车是大件消费品,其保养、维修费用普遍较高,如今汽车维修方面的维权已经成为消费维权新热点。而我国汽车消费立法尚不健全,出现汽车消费纠纷时,车主也只能粗线条地根据《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维权,从帮助消费者维护权益的角度来看,汽车仲裁是一个很好的手段。但他指出,要使汽车仲裁被消费者广为接受尚需时间,因为大多数消费者可能还不懂如何操作。
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质量仲裁鉴定组组长、高级工程师曹金生指出,仲裁最大的特点就是相对较经济,成本也比较小。和打官司不一样的是,仲裁不用经过严格的一审、二审和申诉这样的过程,流程上比较简便。但它也有自身的规则和程序,首先不能忽视的一点是要双方当事人都认可才能走仲裁的渠道解决问题,其次最重要的一点是,仲裁和诉讼是两个不可并行的途径,也就是说,出现问题通过仲裁和诉讼都可以寻求解决,但二者只可选择其一。“从目前国内案例选择处理方式的比例来看,诉讼渠道明显更受欢迎,更多的人还是相对更熟知诉讼,对仲裁的认识不足甚至基本不知。”
杭州汽车交易仲裁院的一位负责人表示,仲裁其实还有一个作用,就是能和谐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可以和平地处理纠纷,避免官司赢了、感情也断了的结果发生,达到“双赢”的效果。
1994年,加拿大推出了“加拿大汽车仲裁计划”――当该国消费者和汽车制造商对汽车的组装缺陷,或履行新车保养时发生争议时,都可通过该计划的仲裁来解决纠纷。
“加拿大汽车仲裁计划”主席萨弗里表示,该计划设有门户网站,并有多种语言的版本,消费者可通过专设的电话和网站,查询申请仲裁的手续,也可直接在网站递交申请。
该计划提供的资料显示,凡是过去4年(即在2005至2009年间)出厂、行驶里程在16万英里以下的新车、二手车和租赁车以及其汽车制造商有资格参加该项计划的汽车,车主都有资格申请仲裁。
该计划的仲裁员作出的裁决可命令制造商出资修理汽车,裁决内容可以包括:命令制造商出资修理有问题的汽车;收购有问题汽车;赔偿车主已支付的修理费;或赔偿车主用现金支付的费用。
据统计,从1994年开办至今,已有逾10万人查询过该计划的网站,至2008年止,已总共收到8005项仲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