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孙红丽与李国华离婚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思维导图

孙红丽与李国华离婚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清风和酒 浏览量:32023-03-10 00:28:41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孙红丽与李国华离婚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思维导图

上诉人(原审被告)孙红丽、女,1981年7月7日生。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孙红丽与李国华离婚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孙红丽与李国华离婚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1f0cd3eb0a3e1736907fc303d22451c

思维导图大纲

孙红丽与李国华离婚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委托代理人杨献宇,男,1966年7月26日生。

委托代理人孙天和,男,1952年生。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国华,男,1979年10月7日生。

委托代理人李绍甫,男,1956年3月18日生。

孙红丽因与李国华离婚纠纷一案,不服舞钢市人民法院于2009年5月13日作出的(2009)舞民初字第248号民事判决,于2009年6月16日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9年7月2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原、被告于2002年6月20日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可,2003年3月19日生一女孩取名李××。2007年6月孙红丽被确诊为红斑狼疮,李国华领孙红丽多处求医诊治,支付了大量医疗费用。后因经济困难,李国华认为孙红丽的病难治愈,便于2007年8月31日大雨天将孙红丽强行送回娘家,从此不再过问。2008年原告曾提起离婚诉讼,被本院判决不准离婚。现原告又因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

原审法院认为:原告李国华曾于2008年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诉请要求与被告孙红丽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仍未合好并继续共同生活,现原告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经本院主持调解后双方仍不能合好,可确认原、被告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因被告身患重病,无力抚养女儿,故女儿李××由原告李国华抚养更为有利于其成长,但因被告孙红丽患病缺乏经济能力,故女儿抚养费用由原告李国华负担。关于被告方所主张的医疗费问题,因其缺乏法依据和事实依据,对其该请求本院不予支持。若被告治病对外欠有债务引起纠纷,可由其债权人另行主张权利。原审判决:一、准予原告李国华与被告孙红丽离婚。二、婚生女儿李××由原告李国华抚养,抚养费由原告李国华负担。诉讼费300元,由原告李国华负担。

宣判后,原审被告孙红丽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的主要理由及诉讼请求为,我与被上诉人结婚后,于2007年6月患红斑狼疮,因被上诉人认为我治病无望,不愿再花钱为我治疗,于2007年8月31日大雨天将我送回娘家,不管不问,无耐我于07年10月9日起诉被上诉人让其承担夫妻抚养义务,被上诉人还没有履行完判决书义务,就起诉离婚。原审法院不顾上诉人死活,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判决离婚,共同财产不处理,对上诉人提出的治疗费不予以支持是错误的。上诉人病未治愈判决离婚无异于将上诉人推向绝境,我就治疗费向法院提交有费用发票,婚姻法明文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助义务,被上诉人有义务为上诉人支付治疗费用。请求撤销原审判决,判令被上诉人不得与上诉人离婚,并支付上诉人治疗费15000元。

被上诉人李国华辩称,孙红丽生病后,医疗费我已经支付了很多,我现在没有钱。她的医疗票据我没有见,医疗费我不管,她跟我回去也行,没有药费就不吃药,她在娘家欠的倒债我不应该管,孙红丽的家人太过份,我要求离婚。

本院二审经审理查明事实与原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相一致。二审诉讼中,本案经本院主持调解,李国华称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孙红丽称不同意离婚,要求李国华清偿其在娘家的医疗费用。由于双方意见差距较大,二审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一、维持舞钢市人民法院(2009)舞民初字第248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及诉讼费的负担,即“一、准予李国华与孙红丽离婚。二、婚生女儿李××由李国华抚养,抚养费由李国华负担。诉讼费300元,由李国华负担”;

二、李国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孙红丽帮扶费4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双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上诉费300元,由李国华、孙红丽各负担1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张 大 民

审 判 员 邢 智 慧

审 判 员 吴 延 峰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书 记 员 过 伟 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两百二十九条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工业革命与能源需求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工业革命与能源需求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工业革命与能源需求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5f2b007d4ceb4c7b701caa74f365d01

三生教育下红色与生态课程实施步骤_副本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三生教育下红色与生态课程实施步骤_副本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三生教育下红色与生态课程实施步骤_副本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87cbd840b2b5358f34be20426af505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