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民事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决定管辖的方式有几种。有通过地区来决定管辖的。而人民法院以裁定的方式确定案件的管辖,称为裁定管辖。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在行政诉讼中裁定管辖包含几种情形?下面由树图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在行政诉讼中裁定管辖包含几种情形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在行政诉讼中裁定管辖包含几种情形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96f003e29ff4ce225339215029a8585a
在行政诉讼中裁定管辖包含几种情形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法院已经受理——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1、有管辖权的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3、基层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中级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中级法院决定。中级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法院管辖或者决定由报请的人民法院审理。
4、中级法院对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法院管辖。
指定管辖裁定应当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送达报请的人民法院及案件当事人。
上级法院有权审判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人民法院审判。
下级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法院决定。
责任编辑: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