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最高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思维导图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落魄潦倒 浏览量:22023-03-10 08:39:07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最高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思维导图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同级别的法院管辖审理的案件是不同的。那么,最高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有怎样的规定呢?法院最新民事诉讼管辖权规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22a21bd4d8313ac9a83fcb8b5618689

思维导图大纲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最高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

依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制定司法解释,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并依照法律确定的职责范围,管理全国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根据《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及相关法律.

作为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

1、审理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2、审理对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申请再审与申诉案件;

3、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4、核准本院判决以外的死刑案件;

5、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决定国家赔偿;

6、核准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

二、法院最新民事诉讼管辖权规定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3、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基层法院管辖范围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特别关注: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犯罪,我国具有刑事管辖权的案件,由被告人被抓获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行政诉讼法思维脑图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行政诉讼法思维脑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行政诉讼法思维脑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eb08e4e72906a83009d07cc0a93affc

最高人民法院买卖合同范本(通用10篇)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最高人民法院买卖合同范本(通用10篇)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最高人民法院买卖合同范本(通用10篇)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a7b2c7de333f6f8e66b8556541a080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