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身边发生医疗事故的情况非常多,有些时候还会出现闹事的情况。实际上这种情况是万万不可以发生的,如果我们对于任何事情有不满,那么就可以申请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是起诉的一个重要依据。下面我们请树图网小编给我们详细介绍下鉴定机构鉴定程序。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鉴定机构鉴定程序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鉴定机构鉴定程序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a91595f1dc885079ced54160cc7309e4
鉴定机构鉴定程序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一)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二)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一)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二)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三)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四)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3、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一)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二)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二)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三)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四)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五)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六)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依法实事求是的对鉴定结论的依据进行说明,回答与鉴定相关的问题。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三十条
[2]《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四十条
[3]《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三十一条
[4]《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三十九条
[5]《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四十一条
[6]《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四十二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重点行业机构业务客户生态图谱(锦州地区)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重点行业机构业务客户生态图谱(锦州地区)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f930058a554a09639a5c5c0e168c451c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第五章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第五章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f6a0d03f765faada73875b1cd64ca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