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打官司都是需要证据、证人等等的,证人我们都知道就是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证言的人,那么很多人都不清楚证人作证是强制的还是自愿的呢,接下来就由树图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证人能否强制到庭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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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能否强制到庭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法院可以强制证人出庭作证。根据法律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一)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二)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三)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一)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据交换中对证人证言无异议的;
(二)证人因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三)证人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无法出庭的;
(四)证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无法出庭的;
(五)证人因其他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
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如果证人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必然引起证人作证特别是出庭作证率下降,而证人作证率下降,必然使大量的案件流产,庭审书面化、形式化,最终不利于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破坏了社会秩序和损害了公共利益。因此,我国法律对证人的保护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1、依法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打击报复证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