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浅论对不可替代履行行为的执行思维导图

浅论对不可替代履行行为的执行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西风不相识 浏览量:02023-03-10 22:16:50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浅论对不可替代履行行为的执行思维导图

浅论对不可替代履行行为的执行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浅论对不可替代履行行为的执行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浅论对不可替代履行行为的执行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60ac66d6349389b7d4fa0c9c8920ffe

思维导图大纲

浅论对不可替代履行行为的执行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法》意见)第254条规定:“强制执行的标的应当是财物或行为。当事人拒签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发出执行通知,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间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的,应当强制执行。”据此规定,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标的只能是财物或行为。但当执行标的为不可替代的履行行为,即必须由被执行人实施,不能由他人代为履行,否则权利人的权利不能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的行为时,执行法院该如何执行?笔者对此,拟作一些探讨。

一、执行中注重教育为主原则

不可替代履行行为因与被执行人的个人身份等有着密切关系,被执行人的法律意识和履行义务的态度,对案件的执行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在执行中应注重教育为主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第60条第3款规定:“对于只能由被执行人完成的行为,经教育,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妨害执行行为的有关规定处理。”该条规定了对不可替代履行行为的执行中,应先教育的原则。通过有关基层组织,单位对被执行人进行说服教育,既符合我国民诉法要求的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也可以使被执行人减少抵触情绪,增强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有效避免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因此,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不可替代的行为时,执行人员一定要多做思想工作,或邀请当地的基层组织,单位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力争使被执行人自愿履行。切忌方法简单,态度粗暴。

二、采取间接强制措施

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不可替代行为的执行,一般采用间接强制执行的方法。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这是民诉法对请求执行行为的一般性规定。对于可以由他人完成的行为,适用于可替代行为的执行。而对于不可替代行为的执行,只能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民诉法意见》第283条,《执行规定》第60条3款对此进一步明确规定,即对于只能由被执行人亲自完成的行为,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该义务,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民诉法第102条第1款第(6)项的规定,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三、对被执行人处以迟延履行金

采用间接强制执行措施,对债权人实现债权帮助不大。那么,能否在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时,对其科处处罚以对申请执行人进行补偿呢?回答是肯定的。我国民诉法第23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支付迟延履行金不以给债权人造成实际损失为前提条件,对已经造成的损失,应当双倍赔偿。据此,执行法院在执行不可替代的行为的案件时,可以依照该条规定,决定由被执行人支付一定的迟延履行金给申请执行人,以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对被执行人处以刑罚

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对被执行人科以刑罚,大部分是金钱为给付的案件。即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而达到一定的金额时可以对其处以刑罚。按笔者所在的高级法院规定: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达到2万元时,可以对被执行人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但是对不可替代行为的执行,能否采用刑罚的方法,实践中还没有遇到过。在传统的执行中,当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时,只是对其说服教育,严重点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的措施。当这些方法采用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的,怎么办?笔者认为,在不可替代行为的执行中,可以引入刑法的方法。在被执行人有能力、有条件履行而拒不履行,而对申请执行人造成严重损失或者造成严重伤害时,应对被执行人处以刑法。只有这样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实现才有保障、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才能真正树立。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两百五十四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六十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一百零二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两百三十二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两百八十三条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三百一十三条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确定关键内容:把握重点的方法》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确定关键内容:把握重点的方法》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确定关键内容:把握重点的方法》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04ada08ed444b57af53cac1682e0eaf

数字化转型在小学数学课堂中的应用过程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数字化转型在小学数学课堂中的应用过程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数字化转型在小学数学课堂中的应用过程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ca7121627b4db7860383529c7054e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