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要的不仅是个说法,更是对合法权益实实在在的维护。当事人最窝火的莫过于拿着一纸“法律白条”,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让一份公正的判决落实、“变现”是法院的重要职责。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份掷地有声的时间表一经发布,即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此,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专门成立了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主要业务部门及与执行工作相关部门领导均为小组成员,从而更好地推动执行工作,全力规范执行行为,力争将每一张生效裁判文书“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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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超越自我:我们通常将有钱故意不执行的人称为“老赖”,这些人明明有能力履行债务,却想方设法赖账,要么频出花样,要么一句“没钱”赖到底。“老赖”的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也是对司法权威的亵渎。
企业职员李娟:作为一名普通职员,我比较关注有关拖欠工资的案例。近年来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时常见诸报端,这些农民工辛苦一年却拿不到血汗钱,以致无法回乡和亲人团聚。而被告老板在败诉后,或恶意隐匿财产,或卷钱逃跑,这样的事情使人十分愤慨。令人欣慰的是,如今法院的执行力度不断加大,这样的老板最后往往不能得逞。
天津铁路法院执行法官杨超:一般难执行的案件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被执行人真的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另一种是明明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故意不给。这种情形下,执行法官就要和被执行人斗智斗勇。这类被执行人最常用的手段是“玩失踪”,他们故意躲避法院,要么换电话、要么搬家,总之是想方设法把自己藏起来。还有的人“耍横”,上门恐吓、威胁法官,或利用一些关系对抗执行。此外,法院在查封财产方面也面临一些难题,比如对被执行人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线索的查询,往往需要一些部门的配合,而在实践中,相应的配合还没有做到位。
天津高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川:最近一段时间,最高法院为破解执行难,密集发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内容包括建立执行约谈机制、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综治考核、建立全社会失信惩戒联动机制等等。天津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将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比如在约谈机制中明确,若下级法院出现消极执行、违法执行等问题,上级法院可约谈该院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从而使相关文件更具可操作性。
(原标题:天津高院大力促执行 力争“变现”每份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