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因工受伤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在伤情稳定后,应依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所应获得的工伤赔偿。但由于种种原因,致使作为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或用人单位均会对相关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初次鉴定结论不服,那么,不服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可以依法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下面为一则不服工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而申请再次鉴定之再次鉴定申请书,供大家参考。附:再次鉴定申请书(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范本。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伤情鉴定申请书】再次鉴定申请书(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范本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伤情鉴定申请书】再次鉴定申请书(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范本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dddfb6938457572bc92e2f68ef4e88f
【伤情鉴定申请书】再次鉴定申请书(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范本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再次鉴定申请书(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范本
申请人:重庆某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号;法定代表人:周某,联系电话:13271808688
被鉴定人:王某,女,出生于198X年X月X日,住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龙……组;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再次对被鉴定人王某左食指伤情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1、沙劳鉴字(2010)396号《鉴定结论通知书》载明被鉴定人伤情诊断为:"左食指中节近端1/3以远缺如"明显与事实与符。
被鉴定人受伤后一直在重庆第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即重庆市西南医院)治疗。被鉴定人在西南医院的《病案首页》、《病历》及《出院记录》均详细记载被鉴定人伤情,"入院初步诊断"和"出院诊断"伤情为:1.左食指末节毁损伤;2.左食指中节软组织部分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