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在司法考试宪法部分,宪法的解释是宪法的重要知识点,也是司法考试的重要考点,关于宪法的解释涉及到哪些问题呢?树图网小编为您整理,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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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宪法讲义之宪法解释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宪法的解释机关
1、由立法机关解释宪法的制度源自英国。英国长期奉行议会主权理论,不允许司法机关议会所制定的法律,宪法和法律的含义由议会来确定。
2、我国的宪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1、由普通司法机关解释宪法首创于美国1803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当时的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马歇尔在该案的判决中,确立了“违宪的法律不是法律”、“阐释宪法是法官的职责”的宪法原则,从此开创了司法审查制度的先河。
2、目前世界上有60多个国家采用该体制。
3、它是指法院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只有在审理案件时才可以附带性的审查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违宪,如果认为违宪,可选择拒绝在本案中适用该法律。
1、专门机关指宪法法院、宪法委员会等特别设立的机关。
2、专门机关解释宪法普遍采用司法积极主义原则,最早提出建立宪法法院的是汉斯·凯尔森。
3、这一制度当代最流行,奥地利、西班牙、德国、意大利、俄罗斯、韩国等国建立了宪法法院,法国等国家建立了宪法委员会。
1、依法解释;
2、符合制宪目的;
3、以宪法的根本精神和基本原则为指导;
4、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5、字面解释;
6、整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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