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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基考点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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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思维导图总结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点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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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大纲

公基考点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概念

(一)事实行为

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二)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属于法律事实的一种。是指能够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的活动(行为)。

二、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的主要区别

(一)是否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

指表意人为了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而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将内心意愿对外表示出来。

(二)是否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行为能力是指行为人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法律认可的享受和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和责任的能力。

(三)是否产生法定之债或意定之债

法定之债:

指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规定。

意定之债:

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完全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思加以决定的债。即债的关系的发生建立在双方或一方意思表示的基础之上。

事实行为一般产生的是法定之债,如侵权行为产生的侵权之债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法律行为一般产生的是合同中约定好的债权债务关系,为意定之债。

(四)是否可以附条件、代理、撤销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事实行为一般不可附条件、不可代理、不可撤销;法律行为则无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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