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法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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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法律知识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全国各地也纷纷出台或修改地方性法规,明确禁食野生动物范围,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1、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本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
2、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公布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本省一般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3、前款规定的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4、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畜牧法律、法规的规定。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动物,按照有关法律和国家相关规定管理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捕捞鱼类等天然渔业资源是一种重要的农业生产方式,也是国际通行做法,《渔业法》等已对此作了规范,根据各方面的一致意见,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但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名录的水生野生动物,同样是不能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