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要约收购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章节知识点汇总应当要约收购达到30%+继续增持通过协议方式直接超过30%进行要约收购是否应当取得中国证监会事前许可×支付方式现...《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要约收购》由树图网中级会计师考试网发布。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要约收购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要约收购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2330332a981b0454162a416290c3035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要约收购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章节知识点汇总应当要约收购达到30%+继续增持通过协议方式直接超过30%进行要约收购是否应当取得中国证监会事前许可×支付方式现金、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及其他合法支付方式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出现竞争要约除外)撤销要约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不得撤销变更要约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不得变更(出现竞争 要约除外)直接公告变更事项,通知被收购公司,无须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禁止行为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不得不公平对待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收购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转让,但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除外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4亿、25%、10%)终止上市事后报告收购完成后15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并公告
关于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下列说法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有( )。
A、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0天
B、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
C、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撤销其收购要约的,应当公告
D、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要约收购。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收购要约。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广播电视奖项及评奖标准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广播电视奖项及评奖标准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a4210651fa3a78355ac9f5101bb2c616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幼儿园班级区域设计与材料投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幼儿园班级区域设计与材料投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1d27ab73568e920e7806c95a8b21a1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