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股东身份问题思维导图

股东身份问题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一生孤注掷温柔 浏览量:22023-02-14 01:59:20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股东身份问题思维导图

股东身份问题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股东身份问题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股东身份问题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a563e21a1c3669495c630ef8baeed17b

思维导图大纲

股东身份问题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股东资格的基本要求

按照我国民商法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无疑应具有法律上独立的人格,即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股东也是一样。职工集体股本身虽然是所有职工共同享有权利的一个整体,但这个整体需要经过法律程序的确定。国家工商总局1999年下发的《关于企业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第6条规定,社会团体(含工会)、事业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具备法人资格的,可以作为公司股东或投资开办企业法人。很显然,只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才可以成为股东,才能确定独立法律地位。

2、职工集体股股权行使人确定

据前文所述已经办理社团法人登记的,可以作为公司股东。但是这个案例中84.8%股权持有人未办理法人登记,不仅如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13条基层工会组织所在企业终止,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所以导致该公司84.8%股权持有人“缺位”,应当办理股权承继。我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有最高人数限制不得超过50人,不可能将所有的原集体企业职工都列为股东,职工集体股仍应为一个整体。在股权未量化到具体份额下,内部应为共同共有的关系。

按照民法原理,共同共有人可以依照契约形式或法律确定,由某个或某些共有人对外代表全体共有人执行事务,对内依法或依约在不损害共有人利益的前提下管理共有财产。笔者认为,新成立公司的工会可以作为股权持有人代表职工行使权利,或者类似案例中由全体职工集体股成员以“海选”方式推选代表作为“显名”股东代为行使股权。但需要指出, 这种“缺位”的状况属于公司股东意思自治范畴,不易于司法和行政手段干预解决,应由职工自行解决。

【延伸阅读】

注册成立公司的具体流程

各类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供参考)

公司股东变更样板

贸易公司经营范围怎样填写?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解决自卑问题思维导图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解决自卑问题思维导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解决自卑问题思维导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f24b9de40cec41d332a3b50565b4f6e4

如何购买好的增额终身寿险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如何购买好的增额终身寿险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如何购买好的增额终身寿险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c97c18f96319083c16d6615d0185e4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