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评炬力公司与矽玛特公司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案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评炬力公司与矽玛特公司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案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f7436d37cd1bb7f921c3214e551e339c
评炬力公司与矽玛特公司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案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申请人炬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因被申请人矽玛特有限公司、东莞市歌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黄忠达侵犯其专利权向法院提出申请称,其业内有名的IC(芯片)设计企业,拥有专利号为01145044.4的“可变取样频率的过取样数字类比转换器”发明专利权,该专利的申请日为2001年12月31日,授权日为2005年5月11日。申请人发现矽玛特有限公司向中国境内销售侵犯申请人01145044.4发明专利权的STMP35xx系列多媒体播放器主控芯片;东莞市歌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进口、使用前述侵犯申请人专利权的多媒体播放器主控芯片,并销售包含这些芯片的MP3播放器等产品;黄忠达在销售包含这些芯片的MP3播放器等产品。申请人经对上述芯片产品进行技术分析得知,该产品包含了申请人01145044.4专利的全部技术特征,落入了申请人的专利保护范围。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如下:矽玛特有限公司在收到本裁定后立即停止侵犯申请人炬力公司01145044.4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即停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侵犯专利号为 01145044.4的“可变取样频率的过取样数字类比转换器”发明专利权的产品;东莞市歌美公司在收到本裁定后立即停止侵犯申请人炬力公司01145044.4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即停止进口、使用、销售侵犯专利号为01145044.4的“可变取样频率的过取样数字类比转换器”发明专利权的产品;黄忠达在收到本裁定后立即停止侵犯申请人炬力公司01145044.4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即停止侵犯销售专利号为01145044.4的“可变取样频率的过取样数字类比转换器”发明专利权的产品。
炬力公司在法院采取上述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措施后,15日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件审理期间,炬力公司于2007年6月27日以双方和解为由,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法官点评
诉前禁令的概念及禁令适用于国外企业的范围
在诉讼过程中,为及时制止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侵害权利人权利的行为,法院有权根据当事人申请发布一种禁止或限制行为人从事某种行为的强制命令,就是临时禁令。临时禁令具有强制性和暂时性,以禁止或限制行为人某种行为为内容,其效力一般延续至诉讼终结,并被生效裁判所确定的永久或一定期间的禁令或撤销禁令的裁定所代替,在有证据证明临时禁令实施的条件不具备时也可以在诉讼中裁定撤销禁令。而知识产权诉前禁令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在起诉前请求法院作出的要求被控侵权人不为一定行为的命令,以及时制止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侵害权利人知识产权或有侵害可能的行为。本案中,申请人提供了矽玛特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已进口至中国境内,且申请人认为涉诉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因此申请人提出申请,禁止矽玛特有限公司向中国境内进口侵权产品。但需说明的是由于专利的地域性,法院不能裁定禁止国外企业生产、销售其产品,只能限制其向中国境内进口在中国拥有专利权的产品。
诉前禁令的启动程序
法院对禁令的审查
根据我国专利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对诉前禁令的审查路径一般包括4个要件,一是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专利权。即是否存在侵权的可能性。对此判定既要避免类似证据保全的形式审查,也要避免绝对的实质审查。从诉前禁令制度的设立目的出发,在认定侵权的可能的标准上,应采取适当从严。通常应依据申请人提供的单方证据进行审查。对于有些专业性较强的发明专利,也只能通过法官的心证和审判经验,确认侵权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当然,这种审查方式不能过于苛刻,因为禁令证据的审查毕竟有别与案件审理的全案审查,可能不具有必然性,因此法律规定了申请诉前禁令必须提供担保。二是不采取禁令是否会给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对于难以弥补的损害,应理解为既有财产损失,也应含有竞争优势、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及可能造成的商誉损失等方面。三是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法律规定了申请诉前禁令应提供担保,并规定了担保的形式为保证、抵押等,同时还规定了确定担保范围时应考虑停止有关行为所涉及产品的销售收入,以及合理的仓储、保管等费用,被申请人停止有关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失及其他因素。但对担保数额没有进一步界定,因此审判实践中应有法官根据案情酌情确定,一般应以赔偿因禁令的执行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为限,为平衡各方的利益,被申请人提出采取禁令给其造成的损失更大时,法律规定了追加担保的补救措施。四是所采取的措施是否损害公共利益。如何界定公共利益,是审判实践中的难点问题。对此在法律没有明确界定的情形下,法官在审查案件中,应根据各案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本案中,申请人系01145044.4号发明专利权权人,同时炬力公司已提交了证明其专利权真实有效及被申请人实施侵犯其专利权行为的初步证据,包括被控侵权产品以及专利技术与被控侵权产品技术特征对比材料;同时炬力集成电路设计公司也提供了申请责令被申请人停止侵犯01145044.4发明专利权行为的担保,故其申请,符合最高人民法院“诉前规定”的规定,法院裁定采取了诉前禁令。
与禁令有关的期限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分析传统文化进行创新设计的优秀作品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分析传统文化进行创新设计的优秀作品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b10e0023950f5b8b1cd58ca2e19944cc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航空器与飞行高度层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航空器与飞行高度层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c740bc1ac610d69eb343ec20783d8c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