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纳税义务就必须要交税,如果存着小心思也应该停止,毕竟偷税、逃税都会面临处罚。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房产税什么时候交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树图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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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什么时候交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法规征收房产税: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融资租入的房产,在合同约定租赁开始日期的次月缴纳房产税,合同没有约定租赁开始日的,自租赁合同签订的次月缴纳。
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房产税是财产税性质的一种税。因此,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在出典期间,因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已无权支配房产,房产税由承典人缴纳。为了便于征收管理,保证房产税及时入库,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缴纳房产税。
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凡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使用商品房,且购销双方均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期间,应确定房屋的实际使用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缴纳房产税。
军队无租出借的房产,由使用人代缴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但房产税是地方税种,各地实际执行中需要参考当地地方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