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履约保证金最新规定包括有,履约担保的效力要持续至颁发工程接受证书时,履约保证金要在中标合同金额10%以内;履约保证金一般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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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履约保证金最新规定,履约保证金什么时候交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建筑工程履约保证金最新规定如下: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4.2条规定: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受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
履约保证金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用履约担保、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 。按照规定,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应该遵循原则:
1.是履约保证金的数目要大于合同预付款数目,以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
2.是履约保证金的数目要与投标保证金持平或稍高,技术含量高、不能准时履约将会给采购人带来巨大损失的项目,要适当提高履约保证金数额;
3.是履约保证金数额的确定要与合同付款条件联系起来,初步设想两者之间应该成反比关系,即分阶段付款条件对供应商有利时,履约保证金应该多收,反之则少收。
[1]《标准施工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