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公司当中,如果一家企业经营管理的好,与国内外的各项企业都有着交集,那么就很有可能需要进行劳务的派遣,但是对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国家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和树图网小编一起学习一下,劳务派遣人员补偿金由谁承担?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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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人员补偿金由谁承担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劳务派遣员工被辞退,经济补偿金应由劳动派遣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由于来自国企等方面的阻力,已经开始起草2年半的《劳务派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最终难产,不得已之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欲将《条例》降级为《劳务派遣办法》出台。
正在制定中的《劳务派遣办法》,属于人社部部颁办法,相当于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规定的实施细则,用来规范目前劳务派遣中的模糊地带,在无其他更高规格的法规出台前,属于权威性政策。
1、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条件
2、明确异地劳务派遣应当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
3、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4、明确贯彻落实的措施
5、明确过渡期原则
6、明确行业协会参与"互为代理"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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