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病假工资的计算要根据日工资、病假工资比例和病假天数来确定;病假需要提供就诊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或住院证明、请假条、就诊记录、挂号单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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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病假工资怎么算,病假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带薪病假工资的计算,是按照“日工资×病假工资比例×病假天数”的公式来发放。
日工资并非完全是员工每天的工资,它是“月工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的结果。
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例如在标准工时制度下,把每月的日数刨去双休日就是计薪日。
病假需要提供的证明,根据不同用人单位的不同规章制度而定。
通常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就诊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或住院证明(病休证明有医师签名+医院公章);
2.请假条(或者企业其他的类似证明);
3.就诊记录、挂号单等(有些企业不需要)。
病假最多休三十个月。如果劳动者有二十四月的医疗期的,则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如果有三个月的医疗期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有六个月的医疗期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等。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1]《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