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历经4年“暂行”,于今年5月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规定》最大亮点在于设计了垃圾分类责任人制度,按照上位法规定,违反《规定》个人最高罚200元,单位最高罚5万元。下文是相关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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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垃圾分类管理新规将实施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谁担责
林文毅介绍,相比执行4年的暂行规定,《规定》的变化之处在于,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市行政区域,包括了农村地区;按照垃圾分类全流程从源头减量到分类处置进行立法;突出责任主体,明确各个部门该干什么活;创设垃圾分类责任人制度。责任人制度在释疑会上被屡次提及,成为《规定》最大特色。
根据《规定》,城市居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单位为责任人;单位自管的,自管的单位为责任人;农村居住区和转制社区,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责任人;集贸市场、商场、宾馆、酒店、展览展销、商铺等经营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不能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责任人。
公告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投放地点、投放方式等;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补设;指导、监督单位、个人做好源头减量和垃圾分类;使用不同颜色的垃圾收集袋分别收集其他垃圾和餐厨垃圾,并收集到指定收集站(点),交由经许可的单位收集运输。
以试点经验看,责任人特别是小区物业公司对于分类设施的硬件配备总面临扯皮。《规定》明确,不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未保持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责任人没有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并公告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投放地点和投放方式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未使用不同颜色的垃圾收集袋分别收集其他垃圾和餐厨垃圾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将生活垃圾交由未经许可的单位收集运输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混合收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怎么罚?
罚则仍旧是市民最关心的部分。根据《规定》,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该条罚则在2014年征求意见稿时的表述是,个人罚款200元以下,单位最高罚2000元。
广州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称,此次罚则跟上位法保持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这样一来,相当于针对个人的最高罚则没有变化,而针对单位的最高罚则提高24倍。
先罚“责任人”暂不罚个人
根据《规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对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整改意见,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告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其进行劝导。市民对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可以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投诉。
以物业小区为例,如果你发现邻居垃圾不分类投放,可以投诉至物业公司,物业有义务对当事人提出整改意见。对方不合作,物业应及时告知居委会进行劝导。
“执法方面,对市民永远是从劝导和说服教育开始的,如果劝导不起作用,街道城管要执法,街道要留存劝导记录。”林文毅称,“不得不承认,处罚个人是比较难做的,但是2003年非典时也是城管上街对乱丢垃圾的市民当场处罚。”他称,即便开始处罚,也先罚管理责任人。短期内不会对个人进行处罚,时机成熟也不排除城管上街对个人乱丢垃圾行为进行处罚。而且,《规定》也考虑到执法动力的问题,“假如我是执法队员,有人投诉,我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不执法是违反规定。”他称。
“9月1日以后会有配套的执法监督和执法检查。”广州市城管委垃圾分类处处长尹自永回应,垃圾分类责任人不能落实自己的责任需要有执法检查。“我先罚物业,看你上不上门(劝导居民)。”他称,没有分类收集就要追究责任人责任,但是一开始执法,不可能具体到责任人如何收集垃圾的。简言之,政府对接责任人,小区何时收集垃圾,怎么投放由责任人跟居民说。小区内怎么分,谁来分,暂且管不到。
焦点
有物管表示,若居民不分类,只能请人分,成本最终会摊到居民身上
垃圾分类最难撬动的就是入户的“最初一公里”。昨日释疑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多次释放一个信息,“政府只负责对接到出了物业小区的分类收运和处置”。至于小区内是上门收、楼下集中投放等都是小区责任人,也就是物业决定的事情。按照尹自永的话说,“你请个机器人来收都可以。”这意味着,物业等必须担负起垃圾分类“最初一公里”的重任。
“物业没有执法权,居民不分类只能靠劝导,居民都是物业的‘衣食父母’,不听我们也奈何不了。分不好,出了小区政府还要罚款,里外都不好做,”一位不愿具名的广州市物业公司业者称,《规定》一旦实操,他们只能考虑增加保洁人手,进行二次分拣。“短期公司可以垫付,要是长期看,保洁成本肯定还是要摊到居民头上。”
不过,据记者了解,垃圾分类责任人制度,并非广州首创,南京、深圳等有垃圾分类相关立法的城市皆有此做法。广州曾经的垃圾分类学习“榜样”台北也设置了垃圾分类责任人。物业的职责相差无几。以台湾经验看,小区是由居民自觉分类还是购买服务请人二次分拣,由居民讨论决定。台北还有个不同于广州的地方在于,居民基本不会把报纸等高质可回收物拿出去卖,这样一来,小区保安等愿意义务分拣,因为有利可图。而在广州,居民都已经把纸皮等拿出去卖了一轮,丢出来的都是实实在在的垃圾,二次分拣没有补贴很难推下去。
“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垃圾分类的成本总归是要摊在居民身上,不是以物业费的方式就是以垃圾处理费的方式。”该物业人士分析。
释疑
针对记者提出的关于垃圾分类的问题,广州市城管委垃圾分类处处长尹自永一一回应。
问:广州目前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投放模式。是不是全市都是一个模式投放垃圾?
答:根据《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和公布本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方法、分类指南。各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和公布本区生活垃圾的投放模式、实施细则等规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有对应落地方案。
问:那么,一个区只存在一种模式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吗?像白云区的城中村和物业小区能执行一个模式吗?
答:“定时定点”模式的含义是“不能再随时丢垃圾,而是按照一定时间,一定秩序投放垃圾”。有的区域设置上门收取,这跟定时定点也不矛盾,只要不是随时排放垃圾,就对应了定时定点的相关要求。具体的垃圾分类投放模式选择权由区街规定、公布实施。
问:现在楼道设了垃圾桶的,9月1日以后是不是要撤掉?
答:如果小区物业规定了收集垃圾的时间,只要不违背定时定点要求,都是容许的。片区采用哪种模式,责任人要公示出来。
南京和深圳也设立了垃圾分类责任人制度,内容和广州大同小异。
《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对于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2015年8月1日起实施。不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对个人每次处以200元罚款,对单位每次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亮点解读
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属于厌恶型设施,往往因邻避遭遇投诉扯皮。为保证分类收集设施建设,《规定》要求,国土规划部门编制详规时,要纳入分类收集设施的内容。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以及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应当根据规划设置标准,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本市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新建住宅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设置位置、功能等内容,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示。
广州在推行垃圾分类过程中,市民最反感的就是“我分类了,然后又被混合运走”,等于做无用功。《规定》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禁止混合收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应当定期收集,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每日定时收集。分类收运的车辆应保持全密闭,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滤液滴漏功能。经转运站转运,应当密闭存放,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广州自2012年布局5年内建设1.4万吨/日“垃圾焚烧厂群”,预计到2017年,可全部点火试运行。不过,垃圾处理设施特别是焚烧设施对于环境的威胁仍令很多市民存疑。
《规定》要求,今后广州的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全部采用园区化管理模式。通俗讲,今后不会单独建焚烧发电厂,而是以园区形式,将厨余处理设施、焚烧处理设施等集纳建设。而且鼓励生活垃圾处置服务单位采用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先进处理技术。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月度环境报告和年度环境报告书、生活垃圾处置设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环境监测等信息。
城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监管,并根据其监管报告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城管委还将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均有权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举报、投诉。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投诉人给予奖励。具体办法由城管委另行制定。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处罚:
A、不按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投放,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B、不按规定投放相应的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并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C、不按规定投放装饰、装修垃圾的,责令改正,并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D、不按规定将老鼠、禽畜等动物尸体与生活垃圾混合投放的,每头(只)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E、将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广州:垃圾不分类9月1日起开罚先罚责任人(原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