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不必要逮捕之我见思维导图

不必要逮捕之我见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篱下浅笙歌 浏览量:02023-03-09 08:57:07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不必要逮捕之我见思维导图

社会在发展和不断进步,我国的法制步伐也应跟上社会发展的进度。否则立法的滞后将导致冤假错案的出现。这就要求我国立法机关尽快完善不必要逮捕制度。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不必要逮捕之我见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不必要逮捕之我见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ef630e5c8d9785bf485f9bf235dc53ee

思维导图大纲

不必要逮捕之我见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不必要逮捕,在法律的规定上一带而过,在法学理论上很少关注,导致不必要逮捕在司法实践中被严重忽视,或是被错误理解。

我国逮捕制度设定的目的是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防止其相互串供、毁灭证据、伪造证据,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逮捕是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措施,需要采取羁押犯罪嫌疑人这种剥夺人身自由的最严重的方法。现阶段以侦查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构架使侦查机关承担全部的收集证据责任,而侦查机关往往把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羁押作为弥补侦查期间侦查活动、手段、能力、技术等的不足,保证获取有罪证据的有效手段。侦查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适用逮捕强制措施时,对危险性要件认识淡漠。羁押成为一种基本原则,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控制性措施却成为例外。这表现在侦查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时,制作的提请批准逮捕意见书中只罗列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犯罪事实,而根本不提犯罪嫌疑人是否有逮捕必要。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是法律规定不完善;二是执法思想落后;三是司法实践中执法人员对法律的理解有偏差;四是制度设计上容易造成的漏洞;五是检察机关的监督不力。

从法律规定上看,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对逮捕的条件作了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按照这一规定,实施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即:(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有逮捕必要。199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8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或者决定逮捕。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一)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二)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三)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

从执法思想上看,司法实践中,不少执法人员仍受落后的执法思想所左右,一是把逮捕作为一种刑事处罚。逮捕只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再发生社会危险性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它本身不是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刑事处罚。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有不少执法人员特别是侦查人员,片面强调逮捕的作用,认为“只要构成犯罪”就要捕人,捕人才能体现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二是把逮捕作为侦破案件的重要手段。侦查人员出于有罪推定的惯性思维,疏于利用侦查技术、手段,通过侦查人员的智慧和艰苦的侦破工作去侦破案件,收集证据,而是采取一劳永逸的方法,将犯罪嫌疑人逮捕,通过刑讯逼供或引供、诱供等方式,来收集证据,也就是理论界常说的,让犯罪嫌疑人“自证其罪”。三是“求稳怕错”的思想。适用是否“有逮捕必要”条件的度难以把握,风险比较大。从刑事诉讼法第60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是否“有逮捕必要”并没有细化的客观标准,上级检察机关也没有详细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需要案件承办人的主观判断,是否有社会危险性只是一种判断、分析,与承办人的素质、能力、水平、理念等都有关系。如果适用“无逮捕必要”作不捕,一旦发生犯罪嫌疑人外逃、自杀或再次危害社会等情形,检察机关承受的压力很大。从“求稳怕错”的思想出发,办案人员不愿冒这样的风险,因而将一些可捕可不捕的犯罪嫌疑人也作了逮捕。

从司法实践中执法人员对不必要逮捕的理解上看,有以下几点偏差:一是只要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存在,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予以逮捕。因此,侦查机关将所有认为构成犯罪的嫌疑人,一律提请批捕,而根本不管采取逮捕措施是否有必要;二是凡检察院不批捕的,不管是不构成犯罪不批捕、证据不足不批捕,还是无逮捕必要不批捕,侦查机关就认为是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不再进行下一步的侦查、预审和移送起诉工作。因而导致上述88名不必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没有受到刑罚的处罚。

从刑事制度设计上看,也不利于不必要逮捕的实行。一是对属于不必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而予以逮捕,在制度上对案件承办人并没有任何处罚性的措施;二是司法机关普遍采用“不批捕率”的统计方式,严格控制不批捕,如此一来,侦查机关为了把不批捕率降下来,就尽量说服检察机关批捕,甚至不惜采用复议的方式,检察机关为了控制不批捕率,也尽量满足公安机关的要求,三是对由于不批捕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则要对案件承办人给予责难。

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上看,基于上述执法思想上原因效果是不理想的。主要反映在,一是检察机关将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相当一部分不必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二是对于侦查机关提请批捕,而检察机关认为不必要逮捕而不批捕的案件,检察机关没有予以跟踪监督,致使不必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实际上等同于不构成犯罪的人。

1.缺乏人文关怀

人类已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经济的发展,上层建筑也在随之发生着变化。仅从法律方面看,世界各国的法律都开始注重法律对人的关怀。这是司法进步的标志,我国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在很大层面上正在向这一方面迈进。对不必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剥夺其在法院审理前的人身自由,没有劳动和娱乐,在看守所监号的狭小空间中,与更为严重危险的犯罪嫌疑人在一起,这当然是与人文关怀背道而驰的。

2.浪费司法资源

众所周知,我国的司法资源还很有限。仅就看守所来说,许多地方的看守所地方很小,监仓数量有限,而且很窄小,容纳不了多少人。因此,常常出现这样的景象,当被捕的人太多的时候,看守所只能容纳羁押八个人的监仓里,却羁押了近二十人,致使羁押人员晚上只能坐着睡觉,客观上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休息权利,也不利于看守所的管理及羁押人员的卫生、健康等,每当这时,看守所的公安人员,及监所检察人员都忧心如焚。而在这些被捕的人中,却有相当一部分是不必要逮捕的。也就是说,将这些不必要逮捕的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话,监仓或许就够用了!

3.不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改造

我国刑法,乃至与之配套的刑事诉讼法,其目的除了惩罚犯罪,通过对犯罪人本人的处罚,达到特殊预防,并警示他人外,还有一个改造、教育的功能,这就是改造、教育当事人,使其改邪归正,回归社会。而对于不必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这种严厉的强制措施,在客观上会在其心灵深处投下阴影,不利于其今后顺利地回归社会。“不研究个性就不可能达到诉讼活动的目的。不仅侦讯与审判活动的策略,而且整个案件的确定、违法者的改造和再教育以及预防工作,都取决于充分和正确研究被告人、见证人、被害人及其他人的个性。”“为了追究刑事责任,确定被告人移交担保的可能性,选择强制措施,确定犯罪动机和原因,都应该研究被告人的个性。”[1]

4.不利于社会效益

过去执法机关的人员或许都遇到过这种情况,即“抓了一个人,跨了一个厂”,或“捕了一个人,合同订不成”。这种情况使执法人员非常困惑,他们是依法办事、依法捕人的,可是如此严重的后果,如此重大的经济损失,也是他们不愿看到的。究其原因,除了其他因素外,不必要逮捕掌握的不好,强制措施选择不当,是个重要的原因。

5.不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此外,对不必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也不利于无罪推定原则的更好贯彻,不利于减轻检察环节的国家赔偿压力。[3]

不必要逮捕的涵义,我国的刑诉法没有明确地规定,但从刑诉法第60条的规定进行反推,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存在。这一条很重要,就是指不必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存在的,如果证据不充分,或者是无罪的人,就根本谈不上不必要逮捕的问题了。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较低的刑罚。有期徒刑应当是较短的,可考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特殊情况例外。

(三)有可能判缓刑的犯罪嫌疑人。这是以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为依据,该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四)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有无社会危险性主要看以下几点:

1.是否有重新犯罪,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

2.是否有自杀、逃跑等逃避侦查、审判可能的;

3.是否有毁灭、伪造证据、串供、报复被害人、证人和司法人员等破坏侦查、审判可能的。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拔苗助长之我见作文共9篇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拔苗助长之我见作文共9篇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拔苗助长之我见作文共9篇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0507b268b615096a21affd0b69edde92

公安宣布逮捕笔录范文(5篇)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公安宣布逮捕笔录范文(5篇)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公安宣布逮捕笔录范文(5篇)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102ba9a87168be985dbb6aca1ab5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