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公诉故意伤害案当事人和解检方撤诉分析思维导图

公诉故意伤害案当事人和解检方撤诉分析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旧人不归 浏览量:32023-03-10 00:13:54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公诉故意伤害案当事人和解检方撤诉分析思维导图

一、基本案情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公诉故意伤害案当事人和解检方撤诉分析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公诉故意伤害案当事人和解检方撤诉分析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1aa7c0f5f53ea0bcec0a67af1c6d41c

思维导图大纲

公诉故意伤害案当事人和解检方撤诉分析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被告人顾某,男,1984年7月31日出生于上海市,汉族,中专文化,学生。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03年11月7日被依法取保候审。

被告人姜某,男,1982年10月16日出生于上海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03年11月7日被依法取保候审。

上海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顾某、姜某犯故意伤害罪,向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俞某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2月11日下午5时许,被告人顾某因故指使被告人姜某在上海市天山一小操场对被害人俞某进行殴打,致使俞某左耳神经性聋,经司法鉴定为轻伤。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决定书,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俞某自愿向本院提出撤回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撤回起诉决定书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俞某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百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准许上海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二、准许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俞某撤诉。

二、主要问题

当前,办理轻伤害案件遇到的法律问题较多,由于法律规定不明确,司法人员对法律的理解不一致,导致实践中各地执法不统一。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人民检察院已提起公诉的轻伤害案件,在被告人、被害人双方自愿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并和解或调解,且被害人书面要求或者同意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情况下,人民法院能否准许公诉机关撤回起诉?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情绪的感受方式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情绪的感受方式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情绪的感受方式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c54b2217f97a07f6d55d59ffa68bdcc

 农村幼儿园利用绘本阅读开展安全教育的实践研究_副本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农村幼儿园利用绘本阅读开展安全教育的实践研究_副本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农村幼儿园利用绘本阅读开展安全教育的实践研究_副本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000927dcd222b18fa95af52d1709af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