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海关对回国探亲华侨进出国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海关对回国探亲华侨进出国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ff9bc814fa70489460dcb81b3b78518d
海关对回国探亲华侨进出国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第一条回国探亲的华侨(包括随行的外国籍配偶和子女)进出国境携带的行李物品,必须填写“旅客行李申报单”,如实向海关申报.海关按本规定“限量表”(附件一)所列物品和限量限值分别免税或征税放行。随行不满十六岁的未成年子女携带的行李物品按本规定“限量表”第1-10项所列物品和限量值免税放行,但满十二岁的,可免税放行手表一只。
第二条上述旅客一年内进出国境超过一次以上的,从第二次起携带的行李物品,海关按本规定"限量表"第1-10项所列物品和限量予以免税放行.
第三条上述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如超出规定免税和征税限量限值的物品,以及"限量表"未列名的物品,除经海关核准予以征税外,应予退运.但入境时携带因旅途需用的手表、收音机、照相机等海关可登记放行,回程时必须携带原物出境.
第四条上述旅客来我国定居所带行李物品,属于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准予免税放行,不受本规定"限量表"的限制.但每户进口自用小汽车限一辆,征税放行.
第五条上述旅客进出国境时不准携带禁止进出口的物品(附件二).
第六条经海关免税放行的物品,如需出售,应售予指定的外货收购站,并按章补税,违者按照有关法规处理.第七条来华探亲的外籍华人、出境探亲的中国公民、定居中国的外国侨民进出国境携带的行李物品,也按照本规定办理.
第八条本规定没有规定的事项,按海关有关法规办理.
第九条本规定自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一日起实施.附:(略)
附:(略)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第一课:中华文明的起源 与早期国家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第一课:中华文明的起源 与早期国家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efdfe5558ecedb1fc5d9c14488c5187f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b146e636ac42d9992d9632ae66879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