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节讲述了并案管辖思的知识点,主要内容包括并案管辖的简介和内容以及注意事项等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刑事诉讼法并案管辖思维导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刑事诉讼法并案管辖思维导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a46aa469ba33acbd858afaa6490cb2b
并案管辖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所谓“并案管辖”,是指将原本应由不同机关管辖的数个案件,合并由同一个机关管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在其职责范围内并案处理
一人犯数罪的;
共同犯罪的;
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
多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査明案件事实的。
并案管辖的法律效果是使得公、检、法三机关有权对案件“并案处理”,可以突破法定的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制度的规定。
并案管辖只能由公、检、法三机关在“职责范围”且不能突破职能管辖即立案管辖和专门管辖制度的规定。
并案管辖的案件限于关联案件
并案管辖的案件限于关联案件
“可以并案处理”:“可以”意味着对于关联案件并非一律必须并案处理,只有能够并案处理的关联案件才作并案处理。“可以”并不意味着公、检、法机关享有并案处理的裁量权。
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