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节讲述了行政诉讼管辖的知识点,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诉讼管辖概述和级别管辖以及地域管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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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管辖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法定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有:①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②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③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 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案件经过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一般行政案件均由基层
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
移送管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某一行政案件,即诉讼程序已经开始,但案件并未审结,而在第一审程序之中。②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发现自己对该案件没有管辖 权。③接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有管辖